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课程教学评价的通知

发布于:2021-12-07
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,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水平,根据《西南财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》及实施细则,现已启动2021-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课程教学评价,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按时评价。

一、评价时间及内容

全体学生在2021-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结束之前(2022年1月3日前),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。学生只有在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评教之后,才能在教务系统选课及查看本学期所修课程的考试成绩。

二、评价步骤

1.本科生登录教务系统---学生全员评教,依次选择课程进行主客观评价,保存并提交,完成评价。

2.研究生登录教务系统(http://gms.swufe.edu.cn---培养---我的课程,进行主客观评价,保存评价结果,完成评价。

三、评价相关要求

学生应单独完成评教任务,不受他人影响和干扰,不得代评。学生应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、公正评价。教师只有在提交学生学业成绩且在学生完成评教之后,才可以查询自己的评教成绩。

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
20211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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