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,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水平,根据《西南财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》及实施细则,现已启动2021-2022学年第2学期学生课程教学评价,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按时评价。
一、评价时间及内容
全体学生在2021-2022学年第2学期课程结束之前(2022年6月18日前),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。学生只有在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评教之后,才能在教务系统选课及查看本学期所修课程的考试成绩。
二、评价步骤
1.本科生登录教务系统(https://jwc.swufe.edu.cn/)---学生服务---教务系统登陆(学生)---学生全员评教,依次选择课程进行主客观评价,保存并提交,完成评价。
2.研究生登录教务系统(http://gms.swufe.edu.cn)---培养---我的课程,进行主客观评价,保存评价结果,完成评价。
三、评价相关要求
学生应单独完成评教任务,不受他人影响和干扰,不得代评。学生应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客观、公正评价。教师只有在提交学生学业成绩且在学生完成评教之后,才可以查询自己的评教成绩。
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2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