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研究院)、研究生培养单位:
定期开展“教学观摩”活动,是学校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深彻转变,促进教育教学创新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举措之一。本学期学校层面组织三次集中教学观摩,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观摩信息
场次 |
授课教师 |
所属单位 |
课程名称 |
观摩时间地点 |
研讨时间与地点 |
第一场 |
涂庆红 |
人文与艺术学院 |
中华文化与传播 |
11月16日 (周四)第7节 15:50-16:35 光华校区 明德楼204 |
11月16日 (周四) 16:35-17:00 光华校区 明德楼204 |
第二场 |
孙毓璘 |
会计学院 |
审计学 |
11月27日 (周一)第3节 10:20-11:05 颐德楼H206 |
11月27日 (周一) 11:05-11:35 颐德楼H206 |
第三场 |
王姗姗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|
11月29日 (周三)第7节 14:50-15:35 经世楼E201 |
11月29日 (周三) 15:35-16:05 经世楼E201 |
二、观摩要求
1.请各学院(研究院)新进教师和教学能力有待提升的教师参加观摩,欢迎其他感兴趣的教师参加;
2.参加观摩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扫码签到入场,并在整个观摩过程中保持手机静音;
3.参与观摩的教师计入其参与教研活动的记录。各学院(研究院)可自行制定鼓励教师参与观摩的措施。
三、观摩流程
1.在指定时间地点,观摩教师一节现场课程教学;
2.教学观摩之后,到研讨地点进行专题研讨。
四、其它
时间地点若有变动,将及时另行通知参与教师。
(联系人: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李颖 87092953;研究生院 吕玲 87092882)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研究生院
2023年11月9日
下一条:关于举办2023年“场景化教学项目”教学诊断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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